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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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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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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现将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意向的教师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一、选派计划

(一)名额:学校共推荐名额5名。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留学单位: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四)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13)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二)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三)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四)申请时须提交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五)外语水平应符合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7)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选拔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办法。

四、注意事项

(一)访问学者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二)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三)申请人提交材料须避免出现以下问题:邀请信为非正式签署函件,没有明确留学时间、留学身份和研修内容等;外语合格证明不在有效期或外语未达标;国外合作者简历无其本人签字;研修计划过于简单或与在研项目研究方向不一致;上传的有关材料未按要求加盖公章。

(四)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并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有意向的老师于9月2日前将《青年骨干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1)《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综合楼B1203室),同时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248603652@qq.com。联系人:孙明慧;联系电话:0431-85250122,15243128855(微信同步)。

(三)校内综合评审并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统一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评审、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将于11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并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申请人可登陆留学基金委网(http://www.csc.edu.cn),查阅《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04),了解更多该项目的有关情况。

附件:1.2023年留学基金委青骨项目预报名表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3.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教师公派出国”报名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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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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